2.戊戌变法
(写完明治维新的章节,因为已经含有大量对比,戊戌变法就不写太长了。)
2.1中国的宗教信仰
道学和儒学在春秋战国形成,实际上,道学和近代的“基督教义学”相当,而儒学实际是一种社会模式方法论。佛教在汉代正式传入,促成了道学向道教的转变。
道教实际是以道学为核心教义,综合了中国上古崇拜,为了和佛教多神竞争发展出了多神体系,形成的一种宗教。道教在汉代就分为了上层的丹鼎派和民间符箓派,前者是主张政教分离,游于山水之间,炼丹修行的;而后者则是经常发动政教合一的起义,画符念咒的。
道教符箓派一直就是中国农民起义的核心意识,其“共天下均贫富”(《太平经》)的思想自张角的“太平道”和张鲁的“五斗米道”起,直到“太平天国”,直接或间接的覆灭了汉朝、元朝和清朝,甚至还作用于近代的农民革命(农民不知什么是资本主义,但对“共产”很容易“理解”,呵呵~~)。就连土匪的幌子——替天行道——也来自《道德经》: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。
佛教传入中国的过程就是道学化的过程,中国特色的“佛教禅宗”就是道学化(深刻的辩证法)直接的体现;而道教的形成就是受到了佛教的启发,两者在南北朝的大辩论促进了双方教义的进步和融会,道教由“外丹说”演变为“内丹说”就是佛教的影响;儒教作为一种方法论的学说,迫切需要一个信仰核心,此时就借用了佛道二教。如此,中国三大教在宋代实现“三教合一趋势”。汉人朝廷的官方信仰是本土道教,体制上用儒教科举,而民间多信仰佛教。由于三教的反复印证,这种意识和体制被认为是“真理”,由此,皇帝和万民才能以此立宪,实现了中国帝制的宪政——明代体制。体制本身成为信仰,超越了皇家血统甚至民族本身。这就为满清入主中原提供了体制心态准备,就可以被后世犬儒们曲解利用。
虽然实现了中国特色的宪政,但中华帝制宪政的缺陷在于缺乏“第三方裁决机制”,也即法律的独立性,终归造成“皇权vs政权”、“正义目的vs形式正义”之间陷入僵持难以自拔,所以万历才只好ba工~~
|